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拟面向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行政管理、旅游管理、区域经济学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广西地方性计划的在职人员研究生班。
一、办班性质:本班属广西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该毕业证书属于广西区内承认)。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继续申请广西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广西师范学院盖印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系列大学本科毕业的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三、报名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工龄满3年以上,原则上要求有学士学位
四、录取:经我校资格审查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正式录取,学生免试入学。
五、培养方式:
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学员要获得毕业证书,必须达到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一)专业课要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二)外语要求:学员必须参加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全国统考或借考并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未达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要求的学员,可参加下一年度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外国语课程补考并且成绩达到自治区教育厅补考规定的要求。(三)学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国家或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特别说明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已上的学员,每年2月份上教育部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参加全国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课程和学科综合的全国统考。如果考试成绩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成绩,那么可以作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成绩。如果考试成绩达到教育厅规定的办证成绩,那么可以作为办理毕业证的成绩。
特别说明2:获得学士学位不满三年或者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每年3月份上广西教育厅网报名参加由教育厅组织的全国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课程和学科综合的借考统考。考试成绩只能作为办理毕业证的成绩。
六、学制:学制为两年。如果因统考科目达不到要求而无法按时毕业者,可延长至5年。如果5年后仍不能毕业者,将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七、主要课程设置:
行政管理专业:英语【统考科目】、公共管理学科综合(统考科目)、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管理学原理与方法、政治学、行政法、区域可持续发展、组织行为学、社会保障学、政府经济学。
旅游管理专业:英语【统考科目】、工商管理学科综合(统考科目)、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旅游经济学原理、旅游管理原理与方法、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规划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系统、旅行社经营管理研究、旅游资源成因分析与鉴赏研究
区域经济学专业:英语【统考科目】、经济学学科综合【统考科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区域经济分析方法、区域可持续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
八、学习地点与方式:
广西师范学院。人数在20人以上的县市或单位可单独设教学点。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九、学习费用: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6〕3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专业的特点,行政管理、区域经济学、旅游管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继续申请硕士学位需按物价局标准收费。
十、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13年7月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区内地方性计划研究生班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填写完整,照片、复印件按要求粘贴齐全。下载地址:http://www2.gxtc.edu.cn/yjsc/Index.html。
2、交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者)和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文星楼7楼712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581【办】 0771-3983241 13978148774
广西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