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考勤、值班制度
一、凡收到会议通知单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会议通知一律由秘书处负责。
二、学生会委员应自觉在各种会议的前十分钟到场。
三、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至秘书处,经秘书长签名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条将由秘书处存档。
四、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
五、凡学生会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不参加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六、学生会委员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缺席三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五次以上作留用察看并内部通报批评。
七、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秘书处必须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八、各委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轮流值班,并做好签到记录。各委员值班时必须带上记事本,以及时记好院领导传达的通知,如接有电话请在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九、有事不能值班的委员应以书面形式向秘书长请假,经秘书长批准后报给秘书处,以便秘书处考勤。
十、秘书处应定期检查值班签到本,并及时把有关情况向常委汇报;如发现连续3次或累计5次不按时值班者,将在全体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上交一份书面检讨书到常委处。
十一、值班委员应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有条不紊,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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